怎么也没人想到,玫瑰最终会嫁给又呆又土的方协文,这两人简直是生活在两个世界的人,偏偏在一起生活了十年,玫瑰还为他生了一个女儿。
曾经那么高不可攀,玩世不恭,众星捧月的玫瑰,在受了第一次情伤之后,便心死了,找了一个极其普通,甚至可以说是,在她以前的世界里,连跟他搭一句话都不可能的,居然嫁给了他。
难怪大家都会说,人们爱的是一个人,与之结婚的,又是另外一个人。爱情与婚姻,本就是不一样的。
玫瑰第一次对一个人认真,非常深爱的人,就是庄国栋。与庄国栋分手之后,玫瑰极度伤心,人在绝望之下,总要一些方式来排解和分散心绪的,换一个环境生活,就是最好的方式。
一、电视剧
在电视剧里,玫瑰大学毕业后工作了两年,失恋后,辞去了北京的工作,换一个环境去了上海复旦,重回校园读研,修读心理学。
方协文也是复旦研三计算机专业的学生,马上就要毕业了,在新生报到时,方协文对玫瑰一见钟情。
方协文是那种又呆又土的男生,跟仪表堂堂的庄国栋比起来,简直是天上地下。
但是方协文为了亲近玫瑰,同她到了同一间德国啤酒屋兼职;然后又同玫瑰租住到楼上楼下,成为邻居。
虽然方协文说自己是穷人家的孩子,从小父亲去世后,是由母亲一人打两份工将他带大的,大一时他就开始勤工俭学了,爱情对他来说,是奢侈品。
但是,方协文却无法阻挡自己的内心想要接近玫瑰,对她好,保护她。
他找一切可以机会去接近玫瑰,拉近距离,并让玫瑰对他产生好感。
他终于成功了。
在一次玫瑰课余兼职做服务生时,被一个喜欢她的人骚扰了,方协文冲上去保护玫瑰,将那人打了,还打碎了店里好多东西,也闹到了派出所。
玫瑰被方协文在生活中的关怀所感动,渐渐地两人越走越近,玫瑰接受了方协文,两人恋爱了。
方协文本来是要在毕业后去深圳的一家互联网公司上班的,可他愿意为了玫瑰留在上海,等玫瑰两年后毕业,一起再做打算。
庄国栋为了法国的事业,放弃了玫瑰;方协文为了玫瑰,放弃了深圳的事业。
女人总是会被愿意为她牺牲的人打动,报之以情。
于是,方协文就这样成功地娶到了所有人的梦中情人玫瑰。
他的必胜秘籍,就是可以为了玫瑰放弃一切,玫瑰,就是他的所有。
玫瑰从小受惯了所有人对她的宠爱与追求,对于聚光灯下的所有浪漫,玫瑰一点也不稀罕。
玫瑰能够接受方协文,可为什么不接受也可以为她放弃一切的周士辉呢?
因为周士辉对她的爱,只不过是他逃避现实的借口罢了,他在一段七年无爱的恋爱中,保持着传统的结婚生子的想法,直到玫瑰的出现,他以为的爱情,也只不过是突然认清了自我,想逃离过去的自己。况且周士辉的渣,是他在快要结婚时才突然悔婚,他是痴缠,他所谓的付出所有,都是一种对现实的逃避。
玫瑰接受方协文不同,方协文虽然普通,但他付出的是真心,他的爱,是一种真实的默默关怀。
刚刚受过情伤的玫瑰,突然从一个浮在空中的男人,到一个如此接地气的男人之间的转换,旁人实在有些受不了,总觉得玫瑰有些自暴自弃,但玫瑰每走的一步,她都很清醒,因为她太知道自己在每一个阶段要什么了。
玫瑰对自己的人生规划非常清晰,她爱庄国栋时,满脑子都是他,为了他,她可以放弃手里所有的工作飞去法国见一面;也可以在庄国栋想要她也留在法国时,玫瑰却又清晰地知道,她不可能放弃自己的事业,以后都围着他一个人转,而活丢了自我。
所以玫瑰才会在最深爱庄国栋的时候选择分手。
正如TINA所说的,最先提分手的那个人,才是伤得最深的,因为攒够了失望,那就只有主动离开。
方协文能娶到玫瑰,只不过是在对的时间,暂时遇到了对的人罢了,但这段疗伤的岁月一过,便是在错误的时间,遇到了错误的人,注定分离。
二、亦舒原著
在作者亦舒笔下的玫瑰,因为在庄国栋与一位画家女子订婚后,才与玫瑰相遇,所以两人只能在热恋很短的时间后无奈分手,玫瑰爱他爱得死去活来。
大哥黄振华和大嫂苏更生商量,送玫瑰去国外念书,换一个环境,可以治疗情伤,于是,玫瑰去美国读法律,与方协文成了同学。
方协文经常给玫瑰讲题,又对异国他乡的玫瑰很好,于是两人渐渐地走到了一起。
方协文长得不错,但呆头呆脑的,穿着也很土气,经常不修边幅,黄振华对方协文从来没有好感,怎么也不喜欢这个妹夫,总是觉得他占了妹妹的便宜,怎么就嫁给了他这个蠢瓜。
在美国的玫瑰,离乡背井的,从小受惯了追捧的她,怎么能忍受一个人的寂寞呢?身边有一个对自己百般好的男生,不是最佳选择,但也能排解寂寞的心。
用玫瑰自己的话说,她接受方协文,只不过是因为自己可以完全控制他。
因为对于庄国栋这种同样傲骄的多情帅气男来说,玫瑰是无法完全控制庄国栋全听她的,玫瑰遇上庄国栋,真是棋逢对手,两个任性的人,都不愿牵就对方,没办法好好相处。
按方协文自己的话说,和玫瑰在一起的那十年,他把一辈子的好运全部用光了,过了十年的皇帝生活。
“她与我共度的十年,每天我只需穿衣服上班,一切不必操心,衬衫裤子给我熨得笔挺,连口袋中的杂物都替我腾出来放在替换的干净衣服内。钱不够用,她以私蓄搭够,屋子一尘不染,饭菜煮得香喷喷,小玫瑰是她亲手带大。是我没有福气。”
方协文的条件其实也不算太差,只不过人是有些木讷而已。
在书里,方协文一家人全入了美国籍,有两个哥哥,都还事业有成。玫瑰在生孩子的期间,方家对她也照顾得挺好,以至于玫瑰一家人都不必来美国照顾她,因为也帮不上什么手。
方协文毕业后,在一家银行基层上班,拿着微薄的薪水,一干就是近二十年,一直在基层,说明他并没有什么事业心,生活里如果没有玫瑰,他可谓是得过且过了。
玫瑰在最难过的时候,也是在适婚的年龄,遇到了方协文,她就只是想踏踏实实地过平淡的日子。
有了小玫瑰之后,重心又全部转到了女儿身上,住廉价的房子,穿最廉价的牛仔裤,不化妆,也不打扮,身体发福,戴假金耳环。
这十年的玫瑰,已经完全不像玫瑰了,完全丢失了自我,却又是玫瑰最美好的十年时光。
玫瑰把自己最好的十年,给了并不般配的方协文。
直到玫瑰的母亲去世时,她回国后,突然就不想再继续这样的生活了,她坚定地要离婚,只是方协文,又如何能放弃玫瑰呢?
于是,他不断地纠缠玫瑰,不同意离婚,也不在乎黄振华对他有多厌恶。但是,玫瑰决定的事,没有人能够改变。
方协文和玫瑰,就这么在维持了九年零三个月的婚姻生活后,并不和平地离婚了。
三、玫瑰爱过方协文吗?
在玫瑰所经历过的四个男人里,方协文的存在,恐怕是最差的,却是玫瑰用她最美的时光与其陪伴度过的。
玫瑰的一生活得都很随性,她所经历的每一段感情,她都投入了真情,也用心地对待每一位爱人。
至于她是否真爱过方协文,应该是爱过的,如果不爱,依玫瑰的个性,她不可能陪伴他近十年,还对他那么体贴,伺候他那么好。
只是,在那十年的时间里,方协文适合当时心境的玫瑰,玫瑰愿意陪着他一起过平凡平淡的日子,愿意与他同甘共苦。可是,后来的玫瑰,随着心境的转变,她也可以不爱方协文了,她要换一种活法,正如她与庄国栋分手后,也需要换一种环境,换一种活法是一样的,但并不代表她没有爱过。
玫瑰能嫁给方协文,不嫌弃他呆蠢,方协文本身也是具备一些优点的,比如,玫瑰说,方协文对她很好,对她言听计从,对她无二心,对女儿也相当好。
当玫瑰对方协文的爱消失了以后,她还会继续在感情之路上绽放,而方协文,却只能是枯萎,嗔恨地度过余生。因为,每一个遇见过玫瑰,甚至还拥有过玫瑰的男人,之后就再也无法好好过一生了。
这便是玫瑰的“魔力”,亲近她,也就要做好失去她的勇气,否则,只可远观,而不可占为己有,除非自己有一个庞大的内心世界和同样的魅力能够让玫瑰此生不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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